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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两三口可以解决的切片面包愣是花了两三倍的时间才被沈均吃完,吃到最后一口时,沈均伸出舌头想去舔主人的手指,却被明焕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沈均吓得不敢动,是主人今天太过于温柔,自己深陷其中得意忘形了,连主人有洁癖都忘了,舔了脚的贱嘴竟也敢肖想去舔舐主人的手指。
明焕没打算计较沈均这点小小的失误,没安好心地问:“我问你,光吃面包噎不噎?说人话。”
沈均察言观色的水平还是有一些的,当然听得出主人想要的答案是什么:“回主人,奴才噎。”
“张嘴,张大点。”
沈均乖乖听话,将嘴张到最大。
明焕朝他嘴里吐唾沫,然后问他:“主人的口水好吃吗?”
沈均本来舍不得咽,想要含在口中,听见主人垂询,就只要咽下,虔诚地恭敬叩首:“好好吃,谢主人赏。”
明焕抬脚轻轻踩上沈均跪伏着的脑袋,脚心摩挲着沈均的头发,脚心略有些痒,于是明焕顺势而为自然而然地有了些许笑意。
明焕将温过的一大碗牛奶倒了一些到一个小碗里,然后放在地上,踢踢沈均的头,大发慈悲般说道:“喝吧。”
沈均又磕头谢赏,却没有立刻就喝,而是用脸蹭了蹭明焕的脚背,一脸祈求地仰望他的主人。
明焕自然明白沈均在求什么,他从小就喜欢这么喂沈均。而且小时候用牛奶泡脚,泡完就都是赏给沈均喝了。长此以往,或许在沈均的认知里,牛奶是必须有他的味道都说不定。 ⒐⒔91835O
“得寸进尺了是不是?”明焕嘴上训斥沈均的同时,脚趾已经伸入碗中沾上了粘稠的牛奶。
沈均双眼放光,立马低下头舔,发出“滋滋”的口水声,听声音想要把这只脚皮都舔脱一层。
明焕由着沈均舔干净,期间瞥了眼墙上的时钟,接着就只伸脚在牛奶里搅了搅,便迅速抽回来用纸巾擦干净了。
将用完的纸团投掷进垃圾桶,明焕站起身,下了命令:“快点喝了。没一会儿就要去和父亲吃午餐了,别贪玩了。”
贪玩?
主人真是把自己当小宠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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