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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东宁忍不住扑哧一笑,很小声地嘀咕说:“你不是根本不信的吗?”
第十八章
陆东宁坚信顾凌波就是自己生命中的厄运。因为如果没有她,他和秦施施还会像以前一样住在下城区的公寓里,他们各自上学,各自打工,只有当两个人都闲下来的时候才能聚到一起,她给他煮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偶尔从床头底下掏出一只臭袜子,便皱着鼻子捏着一只角拎到他的面前,咬牙切齿地叫他的名字:“陆东宁!”他刚开始还会脸红,后来时间长了脸皮厚得简直跟城墙似的,笑嘻嘻地说男人都是这样男人都是这样。秦施施拿他根本没办法。
那时候他和家里的关系闹得很僵,最后一次和父亲说话,陆世荣气得只差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不肖子,你给我滚出去!陆家没有你这样的忤逆子!”他嘿嘿冷笑,心里却想你当谁还愿意做你的儿子了。
陆东宁是陆家唯一的儿子。陆世荣的原配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嫁了个老公,那么巧也是姓陆。但是到底此陆非比陆,差别大得很,陆世荣虽然老了,这一点儿倒是分得清清楚楚。
陆东宁和家里闹翻了辞了报社的工作,开始出国读书,那时候经济条件不好,但是秦施施却一点也不嫌弃她。施施的父亲早逝,母亲是个知名作家,家庭条件其实不错。
他们陷入热恋,并且很快开始同居,秦施施的个性十分单纯,或许因为出身书香世家的关系,所以大部分的时候很文静,说话轻声轻气,显得教养非常的好。
现在想想顾凌波其实应该早有预谋的。假期的时候母亲打电话来叫他回港,刚好她和同班的另外几个同学乘机飞到香港血拼,在飞机上他们就遇见了。于是他作为东道主邀请他们到家里玩,她也去了。带去一尊很精致的纯金佛座,不知道到底贵成什么样子,但是他父亲很是惊讶,问她父母是谁,她很谦虚地答了,在座的那么多人听了都吃了一惊,还以为只是凑巧同名同姓,谁知道竟然会是真的。
某某某的女儿成了他们陆家的上宾。他被迫陪着贵宾环游香港,西贡、尖沙咀、中环……,结果一个假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其实他根本不信这些地方她没有来过,但顾凌波的兴致很好,教养也好,对着谁都是笑嘻嘻的,而且学识很广,谈吐得体,他父母看了都觉得十分满意,说毕竟顾凌波是大家出身,那些小家碧玉根本没得比。
回到纽约以后顾凌波时常会过去找他。秦施施一开始并不在意,后来慢慢地也察觉出了不对劲儿,所以他们开始吵架,他那时候年轻,也不懂得应该让着她,吵着吵着她就会哭,他心里乱,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因为觉得自己其实也挺无辜,他对顾凌波根本没什么其它心思,可是秦施施不信。所以他决定和她结婚,两个人抽空返港见他父母,没想到连他妈妈竟然也会极力反对他们的婚事。他知道,他们是认定了顾凌波了,因为中国那么大,恐怕也已经找不到多少女孩子身世可与顾凌波匹敌。他只觉得自己其实是上了顾凌波的当了,所以越发反感她。最后和家里闹翻的时候,陆世荣态度十分坚决,公开表示如果他陆世荣的儿子要娶老婆,那么对象只能是顾凌波。
陆东宁陪着秦施施回到北京,他们在报社找了工作,租房子住,商量好了要在年底结婚。谁知道那时候社里的调令下来了,秦施施被派往中东。因为是紧急任命,所以两天之后就上了飞机。而当时那边的局势已经十分紧张了,陆东宁根本不想让她去。但是谁都知道能进她们社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何况据说到了那边都是雇佣当地居民做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危险。谁知道呢,她会就那样长眠在了那里,就连顾凌波也没有想到,因为她当时根本没有那么恶毒的想法,她只是喜欢他,不想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谁知道秦施施竟然就会那样死了,以那样残酷的方式。她知道,自己这一生恐怕再也得不到陆东宁的爱情了,因为他爱的那个女人已经死了,而死去的东西从来都是最好的,只因再也找不回来了。
陆东宁从长安街出来了以后,慢腾腾地开着车子游走。其实这个时候不过晚上七点多钟,一路灯光璀璨,照得天地之间一片雪浪,前头车子堵得密密实实,好半天没见动弹一下。他心里头悲愤犹存,只觉得快要忍不住嘶吼出来。抽出根烟叼在嘴里正满世界地找打火机,忽然脚边有什么东西冷光一闪,他低头拾起来的时候看清楚了,是一只小巧的半圆形耳坠,款式老旧,这个年头戴这种东西的女生并不是很多,因为大部分人喜欢那种坠子很长样式很繁复的那种,或者有些人喜欢简单,一般只戴个耳钉,看起来又小巧又精致。他认识的女人中只有少数几个人戴过它,而她们多半长相娇小,戴这种坠子不仅不会显得笨拙,反而会为整个人增添一抹亮色。其实林薄言已经极漂亮了,他那一次吻她,她穿的是一件很亮很鲜艳的针织薄衫,橘红色衬得她整个人光彩夺目,皮肤洁白无暇,他喝多了,所以没忍住拼命地低头吻她,她的双唇,嘴角,脖子、锁骨还有耳垂,刚开始还有点不太明白这坠子怎么会掉了呢,现在想想,应该是他急切中取下来的,因为它妨碍到他更深入地接近到她。那时候的他十分冲动,如果不是他们还在车上,真不知道自己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脑子里想着那张脸,她叫他叫得很好听,“东宁”,那一刻他的心已经融化掉。
第十九章
他没想到那小妮子的脾气竟然那样倔。那天在酒店门口看见她,一袭紧身的蓝底烫金旗袍,脚上踩着六七公分的高跟鞋,一打眼看上去,真真可以说是光彩夺目,他敢说那天只要是看见她的男人,当天晚上或多或少都会想起她。但这惊艳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紧接着他就觉得生气,心里夹着隐隐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特地去了一趟大堂,站在二楼的回廊上,隔着透明的旋转玻璃门隐隐约约能看见她的影子,倔强的样子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地竟会想起:她是不是生气了?倔强地挺直脊梁,固执的样子像个小孩子。就是这个时候看见了她趁人不备往后两步退至阴影里,表情痛苦地用力捶了捶腿,看见人来又立即站回原位置,脸上堆起笑,尽心尽力地迎接每一个来来往往的客人。
是个傻孩子,是不是?与其这样堆起笑脸逢迎每一个人,还不如只来逢迎他。只要她哄得他开心,她要什么他又会不给呢?他对她的这点儿小骨气简直嗤之以鼻,很想看,非常想知道,她究竟能够坚持到什么时候。然而终究还是无端地放任了自己心里的那点舍不得,给她买最好的鞋,希望她会因此而觉得舒服一点。没想到她根本不要!酒店经理上楼来告诉他的时候见他脸色难看,忙忙替他找台阶说:“我知道陆先生也是一番好意。但是按照我们老家的说法,男生送女生鞋,是希望她远走高飞的意思,寓意上似乎有些不太好。”
他以为她也知道送鞋的意思,所以随手转送给了那位值班经理,然而蓬勃的想要看热闹的心理一点一滴地膨胀起来。他很想知道,这个女人的骨气究竟能够持续到什么时候。
她没有再和自己联系,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直到现在。她没有再和他说话,当他和她的那段过往像缕青烟一般挥挥手就散。他真是奇怪,一个女人究竟要修炼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做到这样处之泰然,即便当他假装镇定地站在她面前,她也能够安安静静表现得若无其事。
他有一天路过篮球场的时候看见她们班在上体育课。大约是因为要做准备活动,所以一帮子的学生正绕着宽阔的篮球场跑步,可独有她没事人一样藏在某个隐蔽的角落里垫着脚尖东张西望,他心里还正在奇怪呢,怎么林小姐你不上体育课吗?正这么想着她就贼兮兮地冲出去了,装模作样地混在跑步的大军里,一边跑一边还嘻嘻哈哈地笑,一派奸计得逞的样子。他眉头一蹙想明白了:原来这年头就连跑步也流行弄虚作假了啊!当时他的心情真是复杂,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一丝一丝地渗透进了他的心脏里,因为她这样坏,因为她这样固执,因为她这样不在乎,因为她这样会演戏……
他不知她究竟给阿捷送了什么礼物,他看见顾修捷打开其中一只盒子的时候眼睛一亮,然后是笑,很爽朗很悦耳的笑声。但他那一刻觉得这笑声可真是刺心,让他不由自主地又生出了一股子酸涩。他笑着问顾修捷:“是什么东西,有这么好笑?”
“是啊。”顾修捷听了点头,脸上的笑意还未褪尽,只是说,“我就猜到她绝不会送什么好东西给我。”可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坏东西”能让一个大男孩笑得这样好,连眉毛都似乎快要跳起舞来?
他站起身来想要先走,顾凌波咬牙切齿地低声质问:“你就不能再等一等,妈妈马上就要回来了。”
他不想等,因为夏瑾瑜回来,必定少不了又是一番说教。比如他的事业,比如他和顾凌波的婚姻,比如年龄大了要尽早生个孩子等等等等……孩子?哦孩子,恐怕就是再给他们二十年,他和顾凌波也绝对不可能生得出孩子来!
陆东宁心情焦躁,开车到达酒店门外的时候,那天值班的那个杨经理已经迎了出来,满脸堆笑地说:“陆先生,您来了。”
他“嗯”一声点点头。杨经理又说:“杨董他们已经在包厢里等着您了。还有,”杨经理停了一下补充,“今天是林薄言当班。”
他没说什么,因为都已经看见她了。不知道究竟是谁的安排,她今天竟然被安排在了电梯口,相较于门口来说那个位置实在太醒目了,几乎只要进入酒店的人没有一个会不注意她。现在的情况就是,有两三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在围着她合影,其中一个老外甚至还把手臂搭在了她的腰上,而林薄言竟然也没有反对。拍完照,她和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别拥抱,不知说了什么,脸上笑容愉快。而他不知怎么,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竟然没能忍住那一声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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